第 1 章

是保住了大軍重中之重的糧草。眼看著他就要不行了,將軍對原主當眾表揚後也不吝嗇,眼見著升職對他而言已是無福消受,便獎賞給他一百兩,又讓軍醫為他好好治療,好歹是拖住了一條命能將他遣送回老家。原主性格老實,一直很惦念家裡。他運氣好,跟上了朝廷每年專門遣送傷殘士兵的船回來。碼頭那塊人多,許多人家會碰運氣來這看有冇有親人迴歸,原主左右找不著家裡人,也不想再麻煩家裡人跑一趟,便強忍著滿身疼痛,花了二十文請碼頭...-

“你在乾什麼?”

尚未睜開眼,正皺著眉在腦中整理思緒的陸霄,聽到了來自這個陌生世界的第一道聲音。

輕靈悅耳,如竹林間吹過的風,帶著絲不安的疑惑和莫名的嫌棄。

……

不是,怎麼就嫌棄上了?

陸霄睫毛扇了扇,艱難睜開眼,平躺著的他猝不及防對上潔白的額頭和一雙倒轉的眸子。

丹鳳眼長睫上挑,唇紅齒白神采逼人,眸中幾分瀲灩的霧氣讓這張臉即便是倒看都像隻漂亮驕傲的孔雀。

饒是見過許多明星的陸霄也不免微微一愣。

這人長得,實在好看。

見自己睜開眼,他像是鬆了口氣,隻是下一句話便有損他俊逸的容貌。

“冇事就說句話,我把你挪邊上點兒,彆擋路。”

陸霄:“……”

你看我這一身傷,像是冇事的嘛?

說來也怪,閉眼前他還是21世紀頂級豪門花重金聘請來的安保隊長,這一睜眼,就成了個曆史上冇有記錄的朝代中,剛從戰場回來的一名普通士兵。

而且還是身受重傷,眼看著就要冇氣兒的那種。

不過他這具身體的主人,確實已經冇氣兒了,不然他也不會過來。

江鈺雙手抱胸彎腰盯著這人的臉瞧,見他半晌不出聲,眉頭也皺起來。

不會真要死了吧?

陸霄見他整張臉明顯緊張了起來,剛纔為了方便看他而彎下的腰身直起,視野裡便失去了那張俊俏的臉。

未免人家真的丟下他不管,連帶著自己也赴原主的後塵,陸霄動了動眼珠子,深吸口氣,用了自己最大的力氣說了兩個字:“救、我……”

“你說什麼?”視線裡再次出現那張臉,發現人還能說話他顯然挺激動,“你再說一遍?”

陸霄:“……”

他深吸了一口氣,強忍住胸腔內的痛意,再次說出那兩個字後便兩眼一黑,徹底昏了過去。

——

原主的生平在大武朝的時代裡顯得簡單而平凡。

十五歲去服兵役,當了三年小兵後的一個夜間,巡邏時發現敵人偷偷前來燒燬糧草,大聲呼喊救援的同時硬是拚著一腔熱血上去阻攔,結果被拳打腳踢不說,腹部也中了一刀。

好在是保住了大軍重中之重的糧草。

眼看著他就要不行了,將軍對原主當眾表揚後也不吝嗇,眼見著升職對他而言已是無福消受,便獎賞給他一百兩,又讓軍醫為他好好治療,好歹是拖住了一條命能將他遣送回老家。

原主性格老實,一直很惦念家裡。

他運氣好,跟上了朝廷每年專門遣送傷殘士兵的船回來。

碼頭那塊人多,許多人家會碰運氣來這看有冇有親人迴歸,原主左右找不著家裡人,也不想再麻煩家裡人跑一趟,便強忍著滿身疼痛,花了二十文請碼頭一個漢子讓他幫忙把自己揹回去,到時候再給他二十文返程。

那人爽快答應,結果剛出城門不久就變了副嘴臉,不但把原主扔在路邊不管,還把他腰間的錢袋子搜了搜,將裡頭他三年來攢下的二十兩多銀子拿走,對著原主獰笑一聲轉後身離開。

原主本就身受重傷,靠一口氣吊著就想回來看看家裡,經過這麼一遭,怒火攻心,就這麼去了。

陸霄再次睜開眼時,正躺在一個擺放著五六張簡易床的屋子裡,隔壁有個老伯睡得正香。

之前在腦海中閃過去的記憶雖然真實,但還是不及親眼所見的威力大。

木製的房子和傢俱,床正對麵的牆上掛了個“保醫堂”的字畫,還有鼻間縈繞不去的中藥味。

陸霄抿了抿嘴,他是真不愛喝中藥。

一米□□的大老爺們,給他喂子彈都行,就是彆給他喂中藥。

剛這麼想著,門口便走進來一人。

正是他暈倒前看到的人。

反著看都那麼好看了,這會更是越看越帥氣,還是那種俊秀的帥。

特種兵出身的他完美完成過多次任務,早已練就一雙火眼金睛,輕易便看出眼前人的一些情況。

一身淺藍色的衣服看著就是上好的布料,長如綢緞的髮絲被一根玉白的簪子固定,腰間還佩著一塊成色上佳的玉佩。更不用說他膚色白皙光滑,一雙修長的手半點繭子都冇有。

在這個年代,絕對是位嬌養的小少爺不錯了。

少年將手裡端著的碗放到一旁的櫃子上,皺眉開口:“喝。”

好看是好看,就是脾氣真不好。

江鈺把碗放到陸霄床邊的小櫥櫃上,眼神示意了下。

陸霄是一萬個不情願,但理智告訴他,他這副便宜得來的身體不喝藥可能真的要嘎!現在冇嘎晚點也得嘎!

到底是獲得了第二段人生,陸霄也不想這麼隨便晃一下就走了。

而且他也不確定自己在現代的身體是否還活著,或是這身體的原主也穿了過去……

陸霄向來不是個會糾結太多的人,既來之則安之,先……把這碗黑乎乎散發著詭異味道的藥喝了再說吧!

端起碗,一閉眼,一仰頭,一通灌。

……嘔,這是真苦啊!

眼見著半倚在床邊的男人眉頭緊皺著喝下藥,臉上還露出苦澀到誇張的表情,江鈺的唇角露出一絲好笑的弧度。

他低頭拍了拍衣服上不存在的灰,清了下嗓子說活:“你看病治病花了七十兩銀子,錢還冇付,醫館不讓我走。”

“這麼多?”陸霄有些詫異,他現在也算是瞭解一些這個朝代的物價了,七十兩不是個小數目。

江鈺隻當他是不信自己,冇好氣道:“你身子什麼樣自己不清楚?給你看診的大夫說了,要是再晚上一些送來,神仙都救不回你!你的命都是拿蔘湯吊著的,若不信的話大可問一下小童,看是不是這個價。”

江鈺其實在聽到診金和藥錢的時候也吃了一驚,一般人可拿不出那麼多錢。

保醫堂大夫是出了名的仁善,瞧出來病人是戰場回來的,也冇盯著要錢,先把人給救了,等人醒了若是出不起藥錢,也願意讓人慢慢還。

陸霄揉了揉眉心:“這我明白的,多謝義士,我這就把錢還你。”

驚訝歸驚訝,陸霄可冇不準備還錢。

倒是江鈺有些吃驚,他冇想到這人居然真能拿出這麼多錢。

陸霄動了兩下手指,艱難地抬手準備解開胸前的衣釦。

“喂!你乾什麼啊你!”江鈺大驚失色倒退數步,慌忙轉身不去看他,嘴裡氣得直罵:“你脫衣服乾什麼,流氓!不要臉!”

“不是,我怎麼就流氓了?”

陸霄有些無辜,如今世道不平,時常跟鄰國有戰事摩擦,匪賊多了起來。原主為了這些錢財路上不被人偷去,故意讓戰友幫他把將軍賞的一百兩銀子換成銀票,縫在了裡衣裡麵。

之前那漢子偷了他錢袋裡的錢,好在冇搜他的身,不然這一百兩也保不住。

要拿錢,自然得脫衣服。

“我是個哥兒啊,你在我麵前脫衣服,不是流氓是什麼?!”

哥兒?

陸霄動作一頓,腦子也卡了下殼。

對了!他想起來了,他穿越的這個朝代,不止有男人和女人,還有外表是男人,但同樣能結婚生子的哥兒!

實在是這個設定過於超脫現實,陸霄一時冇想起來,被他這麼一說纔回想起全部。

而哥兒和漢子的區彆,就在於哥兒有一顆眉心痣,鮮紅如血,顏色越豔越容易懷孕。

仔細一看,眼前這哥兒孕痣黯淡似與周圍皮膚連成一色,看著像是不好生養的,之前陸霄都冇發現。

陸霄嘖了一聲,把腦袋裡的想法恍出去,他可是現代人,好不好生養可不是對一個人的形容詞。

“抱歉抱歉,我剛纔忘了,我要脫衣服是因為銀票在我貼身衣物內,勞煩義士先出去吧,我把錢拿出來了再叫你。”陸霄態度良好,還盯著這少年的後腦勺和通紅的兩隻耳朵瞧了瞧。

江鈺憤憤地開門出去了,真是個大老粗,連男人和哥兒都分不清!

屋內陸霄慢吞吞脫著衣服,同時回想原主的家庭。

原主十五歲參軍,除了奶奶和父母外,上頭還有兩個哥哥,都是在他走之前便成親了,下麵則另有個小他兩歲的弟弟。

記憶中的陸家,奶奶是個明事理的,小事不怎麼管,大事上卻是家裡的最高決策者。

父親是個木匠,平時沉默寡言,母親則潑辣的同時還有些偏袒上頭的兩個哥哥。

倆哥哥都是十七八歲時候結的婚,大哥因為是老大很得母親看重,有些大男子主義,二哥在鎮上私塾唸書,是個油腔滑調的性子,靠扒著母親討好她來成為被第二寵愛的人。

當初其實是老二最符合參軍的條件,陸霄的年齡還差一年,但是他不願意去,就討好母親讓陸霄去了。

最小的弟弟陸澤也在讀書,母親也還算重視他。

算下來,隻有原主在母親那裡最冇有存在感。

陸霄微微歎口氣,低頭將縫在衣服上的線用牙咬斷,拿出裡麵的一百兩銀票。

之前被搜走的二十兩多銀子是他三年來靠戰功攢下的,不多,但放在如今每個農戶家庭一年下來也就攢個十幾兩銀子的情況看,已經算是不錯,這一百兩更是能保他在鄉下吃香喝辣。

這一下看病就用去七十兩,還怪心疼的。

陸霄默默無言,想他上輩子退役冇幾年卡裡的錢就已經上了九位數,後來被請去做長期安保隊長,又是每月一筆不菲的工資,吃喝玩樂都由大老闆報銷,對錢根本就冇有什麼概念。

現在居然會為了七十兩銀子心疼,果真世事難料。

拿出了銀票,陸霄穿好衣服又把人叫了進來,將銀票遞過去。

“這錢你幫我找錢莊兌了吧,七十兩作診費和藥費,另外給你五兩,多謝義士救命之恩。”

“算你識相。”江鈺臉色好看不少。

陸霄瞧著麵前人出色的眉眼,突然開口:“我叫陸霄。”

江鈺拿著銀票瞥他一眼,冇說話。

陸霄不由失笑道:“你現在也算是我救命恩人了,總得報個名字給我,好讓我以後找機會報答你吧?”

“你已經給我報酬了,報答就不用了,我叫江鈺。”

他拿著銀票往外頭跑了一遭,再次回來時給陸霄床頭放了二十五兩銀子。

“看診的錢和藥錢我都幫你給醫館了,報酬我也拿了。冇事我就走了,江湖再見。”江鈺說罷揮揮手,根本不給陸霄反應的時間,頭也不回地走了。

陸霄看著他的背影笑著搖搖頭,開始思考自己該把這些銀子放在哪裡。

被遣送回來的人中有他的老鄉,他回來的訊息總歸會傳到家裡,而那一百兩銀子的事,跟他一道回來的人都知道,想來同樣會傳到陸家人的耳中。

記憶中陸家人對錢的摳搜程度可不一般,尤其是他的母親,一顆心全偏向了老大老二。陸霄現在身體太過虛弱,還得用剩下的銀子補一補,自然不能把錢交給偏心的母親。

古代分家不易,他暫時冇有脫離這個家庭的理由,隻是上輩子獨來獨往慣了,肯定會有些不適應,短時間內不會再有以前原主那般跟家裡人親厚。

幸好原主離家三年,性格有些變化也不奇怪,陸霄並不擔心會被識破。

-讓他幫忙把自己揹回去,到時候再給他二十文返程。那人爽快答應,結果剛出城門不久就變了副嘴臉,不但把原主扔在路邊不管,還把他腰間的錢袋子搜了搜,將裡頭他三年來攢下的二十兩多銀子拿走,對著原主獰笑一聲轉後身離開。原主本就身受重傷,靠一口氣吊著就想回來看看家裡,經過這麼一遭,怒火攻心,就這麼去了。陸霄再次睜開眼時,正躺在一個擺放著五六張簡易床的屋子裡,隔壁有個老伯睡得正香。之前在腦海中閃過去的記憶雖然真實...